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
剝奪政治權利終身
鄭明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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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區政府須清楚說明像劉小麗這般的政治異見人士,要怎麼表態才能獲得選舉主任信納;劉小麗又要作怎樣的表態,才算真誠擁護基本法。如果劉小麗不表態、不宣布「痛改前非」,選舉主任以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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屆是否仍然可以根據她以前被
DQ
的言論,永遠禁止她參選?劉小麗尚且如此,那麼其他人呢?一張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潛在名單,已放在政府檔案裏。
"
見
10
月
14
日的《明報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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