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2月18日的《明報》。
法律界人士的說明再次與潘麗瓊煽情的歪論並排,吳靄儀說:「就以移交逃犯安排為例,條例規定之下,所有移交逃犯,都是在已有移交協議安排之下進行的,完全沒有容許在沒有協議之下「個別性」移交的條文。現時特區官員卻說有,還說需先由立法會審議是「漏洞」,真不知是何居心?」
還有不遠之處的區家麟:「真奇怪,內地抓捕維權律師三百人,為何從不見你們大義凜然地說「公義」?新疆當局把維吾爾人關進守衛森嚴的「培訓中心」洗腦再教育,有誰出來講兩句人話?那些自命伺奉基督也拜倒黨國的信徒們,內地政府火燒十字架又打壓你的主內肢體,又不見你們出來講「正義」?……不要以為今天表忠明天會飛黃騰達仙福永享,也不管你是否忠誠黨員,內地以法律作武器,槍口隨時回頭對着你。為了堵塞一個漏洞而導致一國兩制崩堤,我們正目睹一群千古罪人的誕生。」
值得同看的還有是日古德明在《蘋果日報》的評論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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