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天(13日)有基督教團體舉辦了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集會之後不久,網上就開始流傳著一篇文字,作者自稱是個茹素者,雖非基督徒但相信主是慈愛的,前星期還帶了母親與傳道人會面。但傳道人建議她/他改為吃肉,於是作者憶起過往每有基督徒勸之茹葷,「說穿了其實是:食齋=佛教=偶像=邪靈=反基督。」由此作者開始討論本地基督徒的一些非理性表現。
在香港或者華人地區,以往茹素者的確予人是佛教徒的印象;但近年來「素食主義者」之說很是普及,我想與宗教信仰已經作了分家,而更顯得世俗化了吧。反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說,基督教徒卻應該是絕無反顧的肉食主義者,否則他們的神恐怕就未必會嘉許了。
這個道理來自舊約《創世紀》的第四章,亞當和夏娃的長子該隱打殺其弟阿伯的一段。經文記載了兄弟二人各出供物獻給耶和華,後者只看中了阿伯的頭生羊及其脂油,而不要該隱的田稼之物。該隱因此大怒而殺了阿伯。
雖然阿伯因為奉獻了肉食而遭到了殺生之禍,但我們看來看去,基督教的神都還是比較喜歡吃肉的。故此,祂的粉絲們又怎可以吃素而又侍奉祂呢?
關於該隱殺阿伯的故事,向來詮釋甚多。最常說的是人類文明初期從事田耕者與畜牧業者的鬥爭,我看過一個《國家地理》的紀錄片,則更涵蓋兄弟情仇,人類的衝動、仇殺、哀傷、贖罪、寬恕,甚至非暴力抗爭等課題。但是有關本篇所論的茹素茹葷課題,卻是未有觸及。我想,那是太過簡單和顯淺吧。
插圖是來自網上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