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21日 星期二

陳文敏說律師信



"所謂律師信,即指由律師事務所發出的信件,這其實不過是一封普通的信件,和普通人發出的一封信件並沒有什麼大分別。律師信本身並非法律,不理會律師信一般也不會有什麼後果。"

822的《明報》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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