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8月7日 星期六

捉眼有道


前文說過《藝術造假》展覽的意念出自「活化廳」另位成員 是誰抱歉不記得了,請自行出來相認吧 連新聞稿也不是全是我的手筆。事緣我寫文字一向崇尚言簡意賅,今次也不例外。結果較善於與傳媒打交道的同僚讀後不禁頻頻搖頭,終於大筆一揮,給我添了好些枝葉和搞笑位,才電郵發將出去。


唔到我唔服,新聞稿發出之後就有《AM730》的記者將新聞稿內的章句活化成為報道,白紙黑字道:「策展人黎健強所說」,《藝術造假》大型多媒體綜合藝術節之名「的確係作大了些」。陰功呀!我幾時有咁講過呀?其實此句正是同僚為我添加的:毫無幽默感如我者,怎麼能夠想出這樣的點子呢?


起初我仍不認輸,豈料事隔幾日,《信報》文化版當權化名卡夫卡的揸弗人為《藝術造假》寫宣傳介紹時,也說「策展人黎健強說,展覽確實有點作大,….」嘩!同一句話我連續食咗兩次,雖然難以置信,但仲可以唔服咩?

2 則留言:

  1. 哈,搞到好似娛樂版咁,下次可以諗諗「作大有理」,同時證明你個朵有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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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豬兄:

    有道理! 諗落要改番過藝名至得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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